各系(院)团总支:
将团员青年中的优秀分子推荐给党组织作为发展对象是共青团组织的责任和义务。为了加强全体共青团员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构建党员发展金字塔,注重过程培养,我院决定开展2022-2023年第一学期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推优程序:
(1)团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做好推荐前的教育工作,通过党章学习、团校的培训、社会调查、走访党员等多种形式,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信念。
(2)团支部委员会按照推优条件在入党积极分子中确定推荐对象,团支部推举过程需召开2/3以上团员参加的团员青年大会,充分听取团员青年意见,每位候选人须上台进行自我小结,与会全体团员对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同意推荐的人数应达到实到人数的1/2以上方可成为拟推荐对象。团支部委员会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经支部委员讨论,形成决议。推优过程由辅导员老师全程监督,发现不符合“推优”程序的情况应及时纠正。
(3)团支部将团支部委员讨论通过的推荐对象情况,向团总支汇报,填写《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审核表》征求团总支意见。经总支进一步考察审核同意后,要求被推荐对象填写《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见附件一、附件二)。
(4)团支部(总支部)书记由上一级团组织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推荐,但仍需填写相关表格报上级团委审定。
(5)被推优对象报院团委审核时,需提供由团总支审核通过的《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审核表》、《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一式两份完整填写并盖章)、党校结业证书、所获奖励复印件等。另,《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审核表》需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629937338@qq.com),上述所有审核材料请于10月14日下午16:30之前上交至综合服务楼三层院团委办公室。联系人:卢昊南 13041059807
2.推荐对象的基本要求
(1)从支部入党积极分子中推选且该成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满一年;
(2)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作风正派,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良好的群众基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的基础知识了解较全面,政治立场坚定,入党动机端正,具有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上一学年志愿北京志愿服务时长满20个小时;
(3)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综合测评名次为专业前40%,无违纪违规行为;
(4)必须参加党校培训并结业,同时参加雨燕团校者或在院系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推荐;
(5)积极参加学院及团支部的各项工作或活动,积极主动的为学院、系和班级争得荣誉,并且获得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专业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等称号。
(6)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及同等要求分数线的优先推荐。
3.各系(院)名额分配如下:
系别 |
推荐名额 |
通信与信息工程系 |
25 |
电子与自动化系 |
18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
20 |
经济管理系 |
27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28 |
外语系 |
8 |
总计 |
126 |
二、推优入党:院团委签署审核意见后将《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返回各总支,由各总支集中向系学生党支部推荐说明推荐人情况。党组织要重视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及时讨论研究,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条件成熟的可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三、注意事项:
1.各系(院)团总支、团支部必须高度重视本次“推优”工作,确保推优入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务必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老师的指导下,确保“推优”工作按照规定程序顺利进行。
2.各系(院)团总支、团支部必须充分重视广大团员的意见,召开支部大会,开展民主评议。
3.各系(院)团总支、团支部要向广大团员宣传“推优”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使每位团员都了解“推优”工作的程序及申请人条件,在团支部内营造“争先创优、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以“党建”带动“团建”。
4.请各总支收齐材料后,集中报审,不接受分批次报审。本次报审需同步完成学工系统内报审操作。
学生登录:账号为学号(例:18101101);原始密码为:123456
(1)请各位同学及时登录完善信息并修改密码。
(2)点击左上角菜单按钮-选择党团建设-学生党团-党团项目申请-选择团内推优-点击申请。
团委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