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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推动学生社团工作健康、有序、专业化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根据《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院发[2021]37号)、《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院发[2021]38号)规定,结合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际,现面向学院教职工公开选聘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计划

本年度拟为22个学生社团聘任指导教师,每个社团指导教师聘期为1年,原则上每个社团配1名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个学生社团,原则上业务指导单位应为指导教师所在的单位。

二、报名时间

2022年1017-2022年1024

三、竞聘条件

(一)本人自愿且所在单位同意指导学生社团的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觉悟高,品德高尚;

(三)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关爱学生成长,愿意从事社团指导工作;

(四)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能够快速适应社团工作;

(五)能够积极参与学院党委、学工部及业务指导单位组织的指导教师培训;

(六)思想政治类学生社团和志愿公益类学生社团的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

四、主要职责

根据《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院发[2021]37号)、《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院发[2021]38号)等文件指导学生社团发展建设,把握社团发展正确方向,加强社团成员思想政治教育,规范学生社团日常管理,指导并参加学生社团相关活动,开展学生社团骨干培训,定期对所指导社团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掌握、指导整改社团建设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向业务指导单位和学院团委报告。

五、聘任程序

1. 社团指导教师聘请采取“双向选择”原则,竞聘选择拟指导社团,学生社团在学院团委的指导下选择社团指导教师。

2. 有意向指导学生社团的老师,应征得部门(单位)同意后,填写《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请表》;并于1024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电子版申请表发送到邮箱fengshu@ccbupt.cn

六、考核奖惩

1. 原则上指导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不合格、合格、良好和优秀,工作量计算对应为0学时、10学时、16学时、20学时。以学年为单位对工作出色、成绩显著的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指导教师依规解除聘任

2. 学院把指导学生社团情况纳入师德考核中。考核结果将作为岗位聘任、学年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指导教师若在聘期内未履行指导学生社团相关职责,严重影响学生社团活动正常开展,学生反映强烈,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解除聘任